5月24日,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為深刻吸取礦山事故教訓,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從即日起到今年底,在全省范圍開展礦山外包工程和資源整合煤礦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礦山違規分包轉包和煤礦假整合假重組等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范圍包括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含煤礦整體托管及工作面安裝、撤除等各類專業化服務承包工程),資源整合煤礦等。將重點整治托管煤礦未按照規定進行整體托管,或者違規將井下采掘工程分包轉包,包而不管等行為;資源整合煤礦沒有設立統一安全管理機構,存在2個及以上法人主體、2套及以上生產系統、一礦多井等行為;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一個生產系統承包單位超過3家,承包單位未取得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等級的施工資質,或者在資質等級范圍外承攬工程等行為;礦山委托方(發包單位)技術交底不清,礦山承托方(承包單位)法定代表人未對其項目部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現場檢查等行為,以及根據實際情況應當集中整治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整治將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一律責令停產整頓,依法從重處罰。對查出的重大問題建立臺賬,納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兩個清單”,督促問題隱患整改,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