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針對非法采礦、采砂等亂象,各地啟動打擊非法開采專項行動,嚴守生態保護紅線。2020年以來,各地繼續加大對非法開采行為的打擊力度,出臺相關政策,整治違法行為。在中央及各地政府的努力下,打擊非法開采行動取得顯著成績。

海砂能不能采?怎么采?如何發展?成為業內討論的話題。
1調研后的幾點建議
要解決采挖合法性問題
自國家海洋局把海砂開采海域審批權限下發地方后,地方出于保護本區域生態環境要求,提出禁止采掘海砂、禁用海砂,但事實上很難做到。需要采取堵疏結合的辦法,將現有船只的海砂開采納入依法依規的軌道,合法持證開采海砂。同時從重從嚴打擊違規采砂、非法偷運行為。
應加強海砂砂場管理,消除階段性價格畸高現象,確保海砂質量
海砂在淡化加工過程中往往存在只求效率、不講質量的現象,導致海砂的淡化處理不符標準,投入建筑市場后容易造成腐蝕鋼筋等潛在風險,嚴重危及建筑市場安全;部分海砂淡化不徹底,給建筑物帶來巨大隱患。因此,加強海砂質量管理十分重要。
開展全國海砂資源調查和環境影響綜合評價工作
可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取有實力的科研單位,對各地海域海砂資源進行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對海砂開采影響海洋環境進行綜合科學評價,劃定可采區域,提出開采控制量,實行輪流開采。
此外,專業人士認為,海砂開采不能局限于一地或集聚于某幾個地方,應倡導鼓勵沿海有條件的地方開采海砂。長期局限某地,海洋生態環境壓力太大,也不利于區域港口建設、船只航行安全。按照海洋區域治理現代化的現實要求,在海砂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犯罪打擊結合方面,有更加精準的作為。

2海砂采礦權轉讓 合法采砂已成常態
在2019年,廣西、廣東兩地就已經有至少5宗海砂開采權或海域使用權出讓的消息,包括:廣西欽州三墩海域B礦區回填用海砂礦、廣西欽州灣外灣B區海砂開采權、珠江口黃茅海域海砂采礦權、湛江東海島東海域區塊一海砂采礦權、湛江東海島東海域區塊二海砂采礦權。
經過統計,上述出讓開采總量超5000萬噸的海砂供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深中通道等重大項目使用。而廣西欽州規劃中包括茅尾海南部采砂區等區塊則有保證欽州建筑市場供應的計劃。
2020年以來,海砂合法開采似乎成為常態。據統計,已有廣東、福建、海南等地發布了海砂開采方案,海砂開采量合計將達3億噸之多,更有地區鼓勵建立海砂凈化龍頭示范企業,通過正規開采渠道保證海砂的質量安全。
2020年6月,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發布今年第一宗海砂資源掛牌出讓公告,該海砂資源位于珠海珠江口外伶仃東海域,海砂資源儲量3156.35萬立方米,該宗海砂也是廣東省近年來出讓的海砂資源中單宗儲量最大的一宗。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已印發了《廣東省海砂開采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的通知》,提出自2020年起連續3年組織海砂資源市場化出讓,每年向市場投放約10片海域6000至7000萬立方米的海砂資源。
該行動計劃根據廣東省海砂資源的分布情況,結合全省的建設用砂需求,以保障國家重大項目海砂供應為重點,明確了海砂開采年度目標、開采計劃及任務分工,加強對沿海各市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打包市場化出讓工作的指導。
此外,海南文昌市公示了西南淺灘2平方千米海域海砂開采情況。其中,設計利用的海砂原礦資源量為2667.42萬立方米,可采出的海砂原礦礦石量為2400.68萬立方米。同時,海南計劃在2021年至2023年間,全面實施瓊州海峽西口、珠碧江入???、萬寧南海域、東方外海域等約2211平方公里海域面積的海砂調查評價工作,為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堅實的資源保障。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也將在臺灣淺灘海域選取三個海砂資源富集區開展地質工作,完成4.4平方千米詳查區的勘查工作,預計可提交海砂資源儲量6800萬立方米。目前,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已制訂發布了《關于做好海砂采礦權與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方案》。
3為海砂合法開采鋪路自然資源部廢止兩項海砂出讓舊規
2020年,自然資源部發布了《廢止十八件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廢止了與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改革要求不一致的2個規范性文件,進一步為海砂的合法開采掃清了障礙。
據悉,我國海砂開采需要同時取得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機構改革前分屬國土、海洋兩個機構分別組織“招拍掛”出讓。但由于采礦權和使用權空間上完全重合,“兩權”只能由同一個受讓人取得并行使,因此分別“招拍掛”存在不合理的重復程序。因此,自然資源部要求全面實施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
此外,《通知》中還提出,通過委托的形式向全部沿海省份下放海砂開采招拍掛權限,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納入一個招拍掛方案并實行“凈礦出讓”,成交后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競得人合并簽訂“兩權”出讓合同,并辦理采礦許可證和不動產登記,對“兩權”出讓程序進行整合和優化。
隨著我國沿海經濟的快速發展,海砂不僅可以作為填海造地工程的主要填料,還可以在經過氯離子淡化處理等相關工序后充當建筑用砂,市場需求量極大。此次廢與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兩權合一”招拍掛出讓改革要求不一致的兩項舊規,將為國內海砂的合法出讓掃清障礙,推動海砂在建筑用砂領域的使用。